材料与新能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轮调剂复试方案

材料与新能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三轮调剂复试方案

 

按照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要求,材料与新能源学院为做好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生调入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在简章上公布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区分数线我院按照1:1.5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接受报考条件: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

5、我院不接受单独考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6、各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二级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入流程

1、二级招生单位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公告,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查询相关调剂信息,并提交调剂申请。“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

2、在调剂系统报名截至后,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调剂系统向拟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按申请调入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方案进行复试。复试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待录取,并在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调剂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二级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调剂生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无误,体检合格,确定其为拟录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过调剂系统调剂或未在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结果的调剂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对于调剂考生的拟录取结论有变时,如无特殊原因,招生单位或考生须及时知会对方,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拟录取状态;未能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三、第三轮调剂复试时间与形式

2023年4月17日,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详细的复试安排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情可查阅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平台操作手册(https://yz.scnu.edu.cn/a/20230321/548.html)。4月17日复试面试签到室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dm/KOdSlLLwXtrN #腾讯会议:848-225-683进入会议室和考场的专属代码为考生入场序号+真实姓名。

四、调剂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由我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1.考生需验证的材料

(1)身份证

(2)学籍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中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应届生提供主考院校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本科成绩单或课程设置方案),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政审表(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4)大学历年成绩表

(5)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届生)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应届生)

(7)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

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8)《诚信复试承诺书》

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

网络教育或成人教育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以及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往届毕业生:(1)(2)(3)(4)(5)(8)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还需要提交(7)。

电子材料接收邮箱:yaojk@m.scnu.edu.cn。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远程复试考生入学后提交纸质版原件到我院复核。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我院签署意见同意后报招生考试处备案。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2.加分项目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应及时与我院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我院汇总提交给招生考试处审核。

(二)复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包括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

1.复试科目考核(满分100分)

复试科目考核的科目设置参见2023年专业目录,形式均为口试作答。

序号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1

全日制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固体物理

2

全日制

085600

材料与化工

普通化学原理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1)外语考核(满分30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素质考核(满分5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满分20分)

重点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同等学力加试考核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专科毕业两年)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我院取得联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我院提交或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香江大道西55号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新综合楼819室,邮编516600。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 复试成绩 =(复试科目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公示网站:http://yz.scnu.edu.cn/

六、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何老师:18911543103;李老师:19926271919

网址:http://smne.scnu.edu.cn/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网址:http://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2023年4月17日

 

附:材料与新能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名单

一、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序号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复试差额比例

1

全日制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1:1.5

2

全日制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7

1:1.5

 

二、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按照我校复试录取方案的规定,经各专业指导组讨论,确定我院相关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

序号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外国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1

全日制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8

38

57

57

273

2

全日制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8

38

57

57

273

 

三、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调剂办法,经考生申请,我院(部)相关专业导师组审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差额比例1:1.5

序号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初试成绩

备注

1

全日制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5323430910865

胡丁元

317


2

全日制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5613360115915

蔡娟

303


3

全日制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05333360714971

吴煜瑶

337


4

全日制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05613441109463

谢智贤

336


5

全日制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06993611211448

许晨飞

319


6

全日制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06983450116320

韦莹

303


7

全日制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05613321114352

王荣铮

303


8

全日制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04973400344776

李心波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