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2024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华师〔2017〕183号)文件相关管理规定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第一轮转专业报名及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学期转专业考核工作。为保障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考核方案,请相关学生仔细阅读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
一、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工作方案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学生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遵照本方案参加考核。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总成绩 = 本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业成绩(占比50%,依据“平均学分绩点”换算) + 面试成绩(占比50%),最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到转入名额录满为止,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本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保存。
三、面试考核安排
(1)面试时间:2024年3月28日12:30-14:30(请提前10分钟到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名单:
赵涣儿 20238021071 陈奕欣 20238031040
余 昕 20238031061 曾逸致 20238031051
陈 敏 20238222083 汤希敏 20238222085
(3)面试地点:南教-104
(4)面试次序:现场随机生成(注:请各位学生务必提前到会)
四、面试考核程序
(1)展示身份证、学生证(带相片),查验面试者身份。
(2)自我介绍、专业认知、学业规划、综合素质表现(含现场提问)。考核时间占比为自我介绍3分钟、专业认知4分钟、学业规划4分钟、综合素质表现4分钟,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低于15分钟。
(3)提交第五项规定的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
(4)专家打分。
五、面试材料准备
(1)参加面试学生应携带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核。
(2)参加考核时需提交本人签名的纸质版成绩单、绩点证明、《转专业申请表》、《转专业相关注意事项告知书》。
(3)参加面试者提供其它各类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材料(原件核查复印件提交)。
六、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学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审批,转专业名单以学校公布名单为准。
(2)录取期间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进行复议。
七、考核工作组名单
组长:汤皎宁
成员:汝强、祝保林、张丽鹏、刘万伦、何闯、黄美娜、孟祥伟、茹芃
工作秘书:郑小琼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手机电话、短信、微信等消息。
华南师范大学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