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材料与新能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材料与新能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1996年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 11 月,华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ESI全球排名千分位为 2.3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2018年获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2019年获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计划。

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是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首批设立的学院,目前学院处于快速发展中。学院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基础、加强应用、发展交叉、促进联合”的高质量发展方向,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新型能源材料与器件、功能材料、高分子、化学与化工等领域开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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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调入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在简章上公布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最终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发布的报考条件为准

5.我院不接受单独考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6.各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调剂考生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考生最终调剂申请以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三、调入流程

1.考生登录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查询相关调剂信息,并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将于48日开通。

2.在调剂系统报名截至后,我院按相关规定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调剂系统向拟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3.参加调剂复试考生按我院的复试方案进行复试。复试后,我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待录取,并在“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调剂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我院对拟接收的调剂生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无误,体检合格,确定其为拟录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过“调剂系统”调剂或未在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结果的调剂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对于调剂考生的拟录取结论有变时,如无特殊原因,招生单位或考生须及时知会对方,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拟录取状态;未能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2024年4月5日